专业特长
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公司结构治理领域、行政法领域、执行及破产重组领域
个人简介
陈子霆律师公司结构治理以及行政法诉讼业务经验丰富,2007年起曾就职于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约部,后在湖南发展投资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任职,拥有丰富的公司法律实务经验,现主要从事民商事、公司业务及行政法等领域业务。
教育背景
北京工商大学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07年7月-2010年7月,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016年9月,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19年9月,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2019年9月-2021年9月,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
2021年9月至今,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近期承办的诉讼、非诉案件有: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业务;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内部治理、执法案卷评查及行政诉讼业务;长沙市芙蓉区政府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改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某大型零售公司以第三人身份被涉入执行案,前后经历执行款被冻结、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最终胜诉,标的额2800余万元;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厂房纠纷诉浏阳河酒业公司案,经历审判执行破产分配,涉案标的额3100余万元等。
服务过的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浏阳市自然资源局、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