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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剑 高级合伙人

    专业特长

    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公司业务领域、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婚姻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领域

    个人简介

    陈剑律师从事律师十六年,曾于2004年起在长沙中联重科法务部工作,有六年大型上市公司的法律实务工作经历。陈剑律师现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并拥有丰富的公司风险防范实际操作经验。


    教育背景

    湘潭大学


    工作经历

    荣誉:

    2017年,被长沙市律师协会评为“2016年度长沙优秀律师”;

    2018年,被长沙仲裁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优秀仲裁员”。

    社会任职:

    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湖南省工商联法律顾问团成员;

    湖南省二手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法律专家委员。

    工作经历:

    2002年9月-2003年7月,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1月-2004年12月,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

    2004年12月-2010年6月,长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014年12月,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

    2014年12月-至今,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近期承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湖南卫视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与东阳青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东阳青雨百加利传媒有限公司关于电视剧《猎场》、《如果可以这样爱》的播映权纠纷案件,标的额2.83亿元;岳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与施工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标的额2亿多元;潭衡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与施工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标的额1.7亿元;深圳泰邦地产有限公司与长沙两公司16宗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3000余万元;湖南金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富喜登集团湖南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3000余万元,金湘公司成为众多施工单位中唯一一个全部收取工程款的单位;汤某与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系列纠纷案件,标的额2.6亿元;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与道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亨通建筑装饰安装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额近2000万元等。

    服务过的单位:湖南省工商联、湖南卫视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长沙市技术进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湘建建设集团、长沙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邦地产有限公司、岳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潭衡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湖南金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筑建设有限公司、湖南锡万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欣胜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大地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紫都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比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许家故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大柴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鸿都门业有限公司、湖南维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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